中华通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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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通韵,简称“通韵”,2019年3月,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中华通韵》文件:中华通韵.pdf。2019年11月1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中华通韵》正式实施。

该规范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语拼音方案》、《通用规范汉字表》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为依据,以音韵学理论和诗词创作实践为基础,有利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热爱、学习和创作诗歌,也有利于专家学者对新韵作品的研究,是适应语言发展变化和时代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新时代中华传统诗词持续发展的新标志。该规范的实施不会取代旧韵书,将在尊重个人选择,“知古倡今、双轨并行”的原则下,与当前使用的旧韵书(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华新韵)并存。

中华通韵总表
通韵 一啊(a,ia,ua) 二喔(o,uo) 三鹅(e,ie,üe) 四衣(i) 五乌(u) 六迂(ü)
七哀(ai,uai) 八欸(ei,ui) 九熬(ao,iao) 十欧(ou,iu) 十一安(an,ian,uan,üan) 十二恩(en,in,un,ün)
十三昂(ang,iang,uang) 十四英(eng,ing) 十五雍(ong,iong) 十六儿(e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