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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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毓秀(1891—1959),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倡导者。出生于广东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为香港富甲一方的地产商人。父亲是当朝户部官吏郑文治,家境富裕。

郑毓秀自幼性格叛逆,不愿裹足,15岁就加入了同盟会。参与清末民初的多次暗杀事件,1910年刺杀载沣,1912年暗杀袁世凯,虽然未遂;不久,她又组织了敢死队员,最终革命党人彭家珍舍生炸死清朝重臣良弼。1919年“巴黎和会”上,郑毓秀阻止陆征祥在和约上签字。1924年,郑毓秀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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